第三節:十位投資買家
十位投資買家依次被點名:
1. 王建林 ——投資五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聲音」,要用於廣告與宣傳。
2. 馬雲 ——投資八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影像」,要用於平台展示。
3. 馬化騰 ——投資一千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數據」,要用於技術研究。
4. 郭台銘 ——投資一千五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器官」,要用於醫療實驗。
5. 李嘉誠 ——投資七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血液」,要用於生物樣本。
6. 許家印 ——投資六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記錄」,要用於金融抵押。
7. 劉強東 ——投資九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形象」,要用於品牌代言。
8. 孫正義 ——投資一千二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基因」,要用於人工智能研究。
9. 雷軍 ——投資八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聲紋」,要用於產品驗證。
10. 張朝陽 ——投資五百萬美元,買下我的「故事」,要用於媒體敘事。
每一個名字,每一筆金額,都被冷冷地記錄在文件裡。鏡頭正對著我,提醒我:這不是酒局,而是拍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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